郑州永和国际停车场(文化苑)机械车库维保服务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点击:521
郑州永和国际停车场(文化苑)机械车库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郑州永和国际停车场(文化苑)机械车库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YJT-2026-013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文化苑)。维保对象为1套五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共计128个机械车位。维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框架、升降电机、横移电机、控制系统(PLC)、操作面板、安全挂钩、防坠落装置、导轨、载车板及相关传感器等。
1.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8万元(包含按采购人需求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1.5项目类别: 服务
1.6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1.7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首轮报价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第二轮报价为现场报价,在评审现场由供应商代表填写并提交第二次承诺报价表,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128个五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全面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巡检、定期保养(含清洁、润滑、调整、检查)、故障应急维修、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年检办理以及非大修范畴内的配件更换人工服务等,确保整套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5其他要求:
服务性质:全包维保服务(大修除外),包含预防性维护、定期保养、故障维修、配件更换(不含配件费用)、协助年检办理等。
核心要求:
(1)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场处理;
(2)拟派维保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维保方承担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
(4)维保方负责年检申报及现场配合,确保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配件管理:常用零部件由采购方承担材料费,维保方免收人工费,大型核心部件(属大修范畴)费用另行约定,日常耗材由维保方承担。
(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永和国际机械车库常用零部件清单中详细列明常用零部件的更换单价。(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特别说明:此项为必须响应条款。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常用零部件清单品名价格,或提供不全,则视为供应商自愿承诺,常用零部件清单及所有未列明的、与维保相关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均己包含在总维保报价之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种类、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如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计算),无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项目(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资格。(网页截图包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日期)。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情形: /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文仲大道59号弘义未来产业园1号楼4楼411。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4响应文件(含正本1份、盖章扫描版u盘1份)可简易装订。
注: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14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lyhyzcb@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未发送邮件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在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yhygysy.com/company.html)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河南静态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河南省洛阳市太康路与市府西街西北角会议中心停车场5楼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电 话: | 0379-69997666 |
电子邮箱: | hnjtjttzfz@163.com |
2026年4月9日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